国际贸易中的几种计量单位
时间:2014-05-29 20:07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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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重量(Weight)计算.按重量计算是当今国际贸易中广为使用的一种,例如,许多农副产品,矿产品和工业制成品,都按重量计量,按重量计量的单位有公吨、长吨、短吨、公斤、克、盎司等
1、按重量(Weight)计算.按重量计算是当今国际贸易中广为使用的一种,例如,许多农副产品,矿产品和工业制成品,都按重量计量,按重量计量的单位有公吨、长吨、短吨、公斤、克、盎司等等.
2、按数量(Number)计算,大多数工业制成品,尤其是日用消费品,轻工业品,机械产品以及一部土特产品,均习惯于按数量进行买卖,所使用的计量单位有件.双,套,打,卷 ,令,萝,以及个,台,组,张,袋,箱,桶,包等等.
3、按长度(Length)计算,在金属绳索,丝绸,布匹等类商吕的交易中,通常采用米,英尺,码等长度单位来计量.
4、按面积(Area)计算.在玻璃板,地毯等商品的交易中.一般习惯于以面积作为计量单位,常用的有平方米,平方尺,平方码等等.
5、按体积(Volume)计算.按体积成交的商品有限.仅胜于木材、天然气和化学气体等.属于这方面的计量单位.有立方米,立方尺,立方码等等.
6、按容积(Capacity)计算,各类谷物和液体货物,往往按容积计量,其中,美国以蒲式耳(Bushel)作为各种谷物的计量单位.但蒲式耳所代表的重量则因谷物不同而有差异,例如,每蒲式耳亚麻籽为56磅,燕麦为32磅,大豆和小麦为60磅,公升,加仑则用于洒类,油类商品的计量.
依重量单位为例,根据一般商业习惯, 计算重量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净重(Net Weight)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按照国际惯例,如合同中对重量的计算没有其他规定,则应以净重计量。
有的商品需经包装后才能称量,所得重量为毛重。对价值较低的商品,可以在合同中规定以毛重计量,即所谓“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如果需以净重计算,则必须从毛重中减去包装物的重量,即皮重。
计算皮重主要有下列几种做法:
①实际皮重。即称量每件包装物的重量。
②平均度重。在包装物比较划一的情况下,可从全部商品中抽取一定件数的包装物,加以称量,求出平均每件包装物的重量。
③习惯皮重。适用于规范化的包装方式。包装的重量已为人所共知,无需称量。
④约定皮重。双方事先约定的包装重量。
2、公量,对干含水率不稳定的商品,如羊毛、生丝、棉花等,为准确计算这类商品的重量,国际上通常采用按公量(Conditoned
weight)计算的方法、即测定商品的实际回潮率(含水率)以计算商品干净重,再换算成公定回潮率的重量。计算公式如下:
公量=[商品实际重量/(1十实际回潮率)]×(1十公定回潮率)=商品于净重×(1十公定回潮率)
3、理论重量,对一些具有固定规格尺寸的商品,每件重量基本一致,一般可从件数推算出总重量。即所谓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以方便买卖双方交接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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