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进出口货物装卸费率表 编号 作业过程 船舱<==>船边 船边 <==> 库、场车、船 计费 单位 费率(元/计费吨) 船方起货机械 港方起货机械 货类 一般 货舱 冷藏舱非货舱 一般 货舱 冷藏舱 非货舱 2. 超长货物费率:每件长度超过12米满16米,按相应货类费用加收50%; 每件长度超过16米满20米,按相应货类费用加收100%; 每件长度超过20米,按相应货类费率加收150%。 3. 在港区外的海域进行减载或加载作业,按相应货类费率加收10%. 5. 集装袋水泥装卸费按上述包装水泥装卸费率的80%计收。 6. 出口原油(经输油管道进港装船)港口包干费,大连港18.10元/吨、秦皇岛港16.10元/吨、青岛港16.50元/吨. 8. 散装液体如定有明确的“船边交货”条款的,“船边<==>船边法兰盘”或“船边<==>船舱”和“船边<==>库、车、船”的装卸费,分别按表中装船(出口)或卸船(进口)费率的50%计收。 9. 木材计费吨的确定:原木:按实际材积每立方米作为1.27计费吨;方木:按实际材积每立方米作为1计费吨,板材:中间无隔垫的,按实际 材积每立方米作为1计费吨,中间有隔垫的,由港方与贷方协商加成比例;笨重超长木材以每件的实际材积确定,并按实际材积每立方米作为1计费吨。 10. 编号1、5的“化肥”,系指农业生产用的化肥,其它用于化工原料的不 在此限。 11. 编号15的“一级危险货物”,不包括农业生产用的化肥农药。 (责任编辑:最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