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几年来大家相处与共,话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今天公司资金有困难,工资有时会晚发几天,也并不是就要倒闭了,他们为什么这么急着要走?无非就是图个赔偿金,他们怕走晚了没有赔偿金拿,那可是一大笔钱呀对她们来说。为了这些钱,她们不顾及任何脸面和感情;为了这些钱,他们才不管明天会怎么样那。 自从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企业的日子越来越难过。这部法律表明上是维护员工的利益,实际上却是极大的损害了员工的根本利益。请问:员工的希望和出路在哪里?难道都是自立门户吗?毕竟大多数员工的利益要通过企业去实现,从这个意义来讲,大家的利益是一致的。员工离不开企业,企业更离不开员工。但一部劳动合同法把两者彻底对立了起来,今天我的员工之所以如此表现,完全拜劳动合同法所赐! 这部法律的立法初衷并没有错,提高员工待遇,强化员工地位。但错在选错了参考系,立法者把全国的民营企业都当成是山西黑煤窑,把所有民营企业家当成的黑煤窑的恶毒的老板,对全国的民营企业痛下杀手,鼓励每个员工去告状,只要告状你就必胜!立法者变态的心理导致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社会割裂,导致企业—这个最基础的社会经济细胞内部断裂,这个社会怎么能够稳定?就是有多少警察去维稳它也稳定不下来!整个社会要为立法者的不负责任行为付出怎样的代价?时间会给出最真实的答案。 我决定让这几个员工陆续离开,赔偿他们就是了,我不是没有办法去处理她们,警告、处分、降职降级,少些赔偿金,我只是不想公司内的气氛再受影响。她们拿到那些钱可能会开心过上几个月,然后那?她们就那么自信可以很快找到像我们公司一样的企业?那些钱能给她们一辈子的快乐吗?相反,我付出这些代价却得到了宝贵的经验,那就是我今天要说的:除非万不得已,今后我绝不再招人! 人,或者说员工,本来是一个企业最宝贵的财富。但今天在中国,部分员工已经成为了企业的最大危险源!中华民族勤劳善良的美德早已经被丢到了爪哇国,取而代之的是对不劳而获的热切期待,等着吧,看看这个社会是否真的有馅饼从天而降。 今后我会努力压缩员工人数,将3份工作分给2个人干,但我一定会把这3份工资分给干活的2个人,必须保证员工的付出与回报一致。但是对不起,我绝不再去社会招人。当然,任务没有人就无法完成,很简单,外包、兼职、请临时工、请实习生,我绝不聘请正式员工。我不想让我的员工动不动就威胁说去告我,我知道只要一告我必定失败,因为劳动合同法在那里那,它宣称是一部保护员工的法律。我哀叹为什么没有一部保护企业的法律,有人说企业不需要保护,企业一直就是强势的,只有员工才需要保护,可是有谁知道:高科技企业,员工才是真正的强势。 我会努力克服当前的危机,而且也有信心,因为毕竟我们的服务政府和社会是需要的。只是我们从来都是躲在央企的后面干活,拿着最少的利润,完成着几乎是全部任务。努力减少人员,不仅是减少麻烦,更多的是增加了利润,我们的日子会更好过!社会就业跟我没有关系,以前天真的以为,我最起码给社会增加了上百个就业机会,好像自己对社会很有贡献的样子,现在想想自己真傻,这个社会没有人真正关系社会问题,大家都只关心自己的利益。丢下了这个社会责任,我就可以大刀阔斧的裁员, 10个、20个,甚至30个,也许这就是我今年的裁员目标。裁下来的员工,我保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给予赔偿,他们都是给公司做过贡献的,我不会对不起他们,那些在公司混了几年的文员我都赔偿了,何况这些真做事的人那,这点我可以保证。留下的,也许你们没有像他们那样得到赔偿,但你们放心,我会大幅度调整工资,让留下的员工工资保持在同行业的1.5倍以上。 我写篇文章不是找骂的,当然也不怕骂,更不是威胁谁。我只是想用这篇文章做个记号,给自己提个醒:不要再犯傻,不要再招人。船小掉头快,人少负担轻,经济危机时刻,这也许是一个民营老板最明智的选择。 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