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麦当劳兄弟以270万美元的价格将麦当劳全部转让给克罗克,从此麦当劳走上了以特许经营方式快速发展的高速公路。 互利互惠 克罗克首先改变了原来麦当劳系统中特许人与受许人互相不相干的状况,他认为特许人的成功取决于受许人的成功。只有当每个受许人富裕了,整个特许经营系统才能变得更强大。那么,如何才能使受许人有利可图呢?唯一的方法就是给予受许人足够的支持,对受许人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经营秘诀,克罗克非常重视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因为每一家加盟店的特许费只有950美元,其它费用是按加盟店的营业额1.9%收取的,所以总部的利润与加盟店的经营状况密切相关,总部与加盟店的经济利益是一致的。 一般特许经营总部往往受金钱的诱惑而“剥削”加盟店,如收取很高的特许费,贩卖原材料、器材和成品给加盟店等,从而破坏长久的关系。克罗克坚决反对这种做法。在麦当劳特许经营系统中,总部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加盟店交纳的特许费和权利金,以及加盟店提供咨询和指导等各项服务的费用。虽然也向加盟店出售一些器材和,但坚持不牟取暴利。例如,克罗克卖给每个加盟店的只有两台多功能奶昔机。每台奶昔机的价格也不过150美元而已。在采购方面,克罗克坚持不收回扣的原则,让各加盟店享受集体采购的优惠。 经营之道 克罗克给快餐业带来了革命性的新观念。他以公平、互惠的精神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他的初衷很简单,那就是,要使麦当劳成为一个稳定且以品质标准统一著称的公司。为此,他必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前来购买特许权的投资人,因而也就必须放弃一些短期的利益。在一盘给麦当劳兄弟的录音带中,克罗克说:“这可能是美国竞争最激烈的行业。但是,我们的方法是最扎实可靠的。不少人只要卖出特许权就行,而不管所开的店是否能够生存下去。目前我就知道至少有四家店主也打着一毛五分一只汉堡包的招牌。谁知道这样的店还有多少?这是一个适者生存的行业,而我们将是最具生存力的特许经营商。因为我们拥有这一行业中唯一清白、诚实的特许经营制度” 克罗克的特许经营制度有以下一些主要特点: 其一,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采用区域特许权制度。尽管出售区域特许权更容易赚钱,但同时也增大了风险。如果一家加盟店不成功,麻烦还不算大;但是如果这家店拥有整个区域的特许经营权,那后果就可想而知了。克罗克决定麦当劳一次只卖一个餐馆的特许权。刚开始时,克罗克多以大都市为授权经营区域,但他很快就缩小了授权区域。1969年以后,其特许经营合同甚至限制到城市、街名。对以前授权的那些大范围区域加盟店,原加盟店有权优先购买新店的特许经营权,但无权自行设店。 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