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决非逞口舌之快的“个人秀” 观察许多人在谈判中的表现,总是令我怀疑:他们是否明白自己为什么要与对方谈判。他们一边打着双赢的旗号,并声称他们很有谈判诚意;一边则出言不逊,态度咄咄逼人,甚至不惜动用伤及人格和自尊的语言,以逼对方就范,并视挑战、击败和干掉对手为乐趣和己任。其结果不是把对手搞得窘迫难堪,窝藏怨气,使公司间的利益分歧演变为个人之间的恩怨争斗,以至于凭增了谈判的难度和复杂度;就是把对方大大激恼了,愤然走之,使一桩对双方都有利和价值的交易就此搁浅了。 在一次采购项目的模拟谈判中,甲、乙双方谈判代表落座后,甲方主谈未从此次采购项目的重点问题入手,而是把话题转到对方公司业绩下滑的问题上,向乙方发起了猛烈攻势。甲方主谈首先挑衅性地指出:欢迎各位到我公司来会谈,如果这笔交易能做成,相信对贵公司帮助极大,我方这么大的一笔订单将会使贵方的财务报表漂亮许多。据说贵公司已陷入了严重的财政危机,经营每况愈下,股价连连下挫,险些打入ST云云……不等乙方申辩,他又道:“请问贵方经营下滑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会一蹶不振?” 尽管乙方五位谈判代表面有不悦,但其主谈还是耐心地给予解释。不过,甲方主谈似乎并不想认真听其解释,粗鲁地打断对方,说对方避重就轻,不依不挠地继续追问。乙方主谈只好再回答……就这样,甲方主谈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了足足15分钟,似乎还不肯罢手,乙方则陷于被动挨打、疲于应对的窘境中。此时离第一轮谈判结束还有5分钟。 评委及观摩的学员有些按捺不住了,评委提示各方抓紧最后的5分钟。毕竟谈到现在双方还未进入正题,仍在场外兜圈子,而且整个谈判气氛太沉闷。如果说一开始大家还对甲方的做法抱有幻想,以为其旨在给乙方下马威,向乙方施压,那么过去这么长时间了,甲方策略不改,仍穷追猛打于同一问题,又未使谈判有任何转机,大家对其表现极为失望,甚至感到这位主谈毫无谈判诚意,根本不想成交,分明是来挑衅的。更令大家沮丧的是,本以为可以感受一场精采纷呈的谈判,却大大出乎每个人的预料,竟是如此糟糕! 第一轮最后的5分钟很快过去了,双方都未完成预期的任务——了解和掌握对方更多有价值的信息。10分钟后,第二轮谈判开始了,本以为这轮情况会有所改观,不曾想又重蹈覆辙!甲方主谈似乎与乙方有过节,要么就是身份错位,把自己当作股东代表,或董事会成员,抑或审计人员了,提出了一连串令乙方难以回答而与采购毫无关联,纯属企业战略发展和投资方面的问题。面对甲方主谈的百般刁难,乙方主谈实在忍无可忍,愤然宣布退出谈判。 就这样,谈判无疾而终,互为唯一者的甲、乙双方空手而归——甲方未能采购到急需的产品,工厂的生产将如何继续?乙方也未能抓住有利契机消化库存,资金占压如何解决?不知在真实的案例中,他们将如何向各自公司交差? 回顾整个谈判,各方代表都无视企业面临的困境,似乎都忘了此次谈判的目的是什么,他们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在无关的问题上,尤其是甲方主谈俨然象只好斗的公鸡,把一场完全可走向双赢的谈判,竟演变成了一个“个人秀场”——千方百计令对方难堪,无谓地与对方争辩,逞口舌之能地与对方较量,试图激怒并打垮对方,大有“不把对方置于死地而不快”之势,以尽显其个人风采。这是多么可笑又可悲的想法! 高明的谈判者都很清楚,谈判绝不是个人的意气用事,也不是张扬个性和口才,更不是逞口舌之能和获口舌之快,而是在兼顾对方需要的同时,最大可能的达成己方目标。如果天真地认为谈判的目的就是击败对手,那么应趁早让这种人下课! (责任编辑:最模板) |